
121.69.62.*吉林这位朋友,你在193-196楼总结的龙迷言论基本是地摊文学性质的胡侃,其中有多处明显的编造痕迹: *关于罗礼士* 前面已经说了,他并没在空手道全美锦标赛中、私下练习中被李小龙击败。 1)李小龙只是做表演没有正式参赛。 2)罗礼士、李小龙并非同一级别。 3)罗礼士提到和李小龙交谈、探讨、演示,但没有对抗练习。 *关于三个空手道冠军* “有三名曾经在其他赛事获得过冠军的空手道高手联名向李小龙挑战。这是在李小龙获得全美空手道冠军后不久,因此,这次比武吸引了不少空手道武师,被他们称为"空手道世纪大战"......这三名空手道高手事先商议,一个接一个轮着跟李小龙交手,不管是输是赢,要使李小龙没有一刻喘息的机会,体力得不到恢复又要接上一场恶战 ” --------凭文中这句“李小龙获得全美空手道冠军后”就可以想像其可信度有多高了,连这种事都敢编的人还有什么不敢编啊。而且能拿空手道冠军的人会联名、车轮战跟一个不参加比赛的表演嘉宾对抗?人家是某级别冠军,人家也是有自尊的!就是普通格斗类爱好者在以武会友时候也不会预先商定三对一、车轮战吧?丢的起那人吗?普通人都不会轻易这么做,那空手道冠军就会了?没这么踩乎人的!再看1VS3的细节,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或者事后多次观摩比武录象的人才可能写的这么详细,详细到每拳每脚的细节。作者难道是当时在场人员,或者是保留了比武视频?都不是的话,这也编的太离谱了吧?这不是地摊文学是什么? 从一般道理上看,如果A能连续击败甲、乙、丙三个冠军,那么他(A)必定可以轻松地获得甲乙丙相同档次的冠军。如果A对甲乙丙参加的比赛不屑一顾,他可能不参加比赛;但是A要是频繁参加比赛间歇的表演却从不参加正式比赛、从没想拿唾手可得的冠军,这事情就比较怪异了。 作者: 藏书人2005 2006-9-29 17:32 回复此发言 -------------------------------------------------------------------------------- 198 回复:李小龙相关话题专用帖 *关于阿里* “那时不少武师曾以言语激李小龙向拳王穆罕默德·阿里挑战。阿里是李小龙最佩服的美国职业拳手,阿里叱咤世界拳坛,保持不败的纪录。阿里的每一次拳王卫冕战,李小龙必收看不可。李小龙是这样回答武师的:"我为什么要向阿里挑战?这就象拿笔的人,不可跟操刀的人在一起比文才和武功的高低一样。" 李小龙的回答,自然遭到好滋事武师的嘘声。李小龙说:"按职业拳击的规则,我不是阿里的对手,若是民间性质的比武,我未必就会输给阿里!" ” --------如果真有武师激李小龙向阿里挑战,只能说这武师是脑子进水。七十年代的阿里是什么地位,是个人就能挑战?看看阿里当年复出后的前三个对手当时战绩吧: 夸里(37-4-4),身高183CM,体重198磅,此前击败过前拳王帕特森,两度获得重量级冠军挑战权。 博纳维纳(46-6-1)身高179CM,体重204磅,阿根廷职业重量级冠军,两次跟世界重量级拳王弗雷泽打满全场的猛将(1次是拳王战)。 弗雷泽(26-0),身高182CM,体重206磅,奥运会金牌,7场重量级冠军赛连胜的重量级拳王。 再看李小龙,身高172CM,体重140磅,无职业战绩,香港高中校际轻量级业余拳击冠军,空手道邀请赛/锦标赛表演嘉宾......这样的人有资格向阿里挑战吗?提出这种建议的人不是脑子进水又是什么? 谁都知道跟阿里比赛的票房价值非常高,就说弗雷泽那250万美元出场费是超高,但拿他1/10,拿25万美元也是了不得了。李小龙演40集《青蜂侠》才1.2万片酬,主演《唐山大兄》才1.5万美元片酬,整个剧组预算才不到7万美元。谁跟钱都没仇,谁都想跟阿里比赛挣大钱,李小龙真想挑战阿里就要先过其他拳手那关,挑战权的争夺战都没打,人家那些有几十场职业战绩的高手(包括一堆前拳王、国家冠军)凭什么把这机会给你啊?出现这种传说只能说明编故事的人根本不了解职业拳击的运作形式和巨额利润。就像一个穷光蛋幻想“我发了财后一次要2碗豆浆、2屉包子,我喝一碗倒1碗我就是这么奢侈!”。 “按职业拳击的规则,我不是阿里的对手,若是民间性质的比武,我未必就会输给阿里!” --------陈鹤皋也可以说“在散打台上我不是柳海龙、穆斯里姆的对手,台下我未必就会输给他们”。周杰伦也可以说“在NBA赛场上我不是姚明对手,在水泥场子打街球我未必会输给他。”某甲也可以说“在塑胶跑道上我不是刘翔的对手,在大马路上我未必会输给他。”。 可惜柳海龙、穆斯里姆、姚明、刘翔没兴趣听这些人神侃。 作者: 藏书人2005 2006-9-29 17:33 回复此发言 -------------------------------------------------------------------------------- 199 回复:李小龙相关话题专用帖 *关于加拿大轻量级拳击冠军* 这段更是编的离谱之极!注意原文中几个要点: 1)“1964年......加拿大拳击协会邀请李小龙去作拳击表演。” ------加拿大拳击协会没人了?全死干净了?请一个非职业拳手去做“拳击表演”?请看清原文是“拳击表演”啊。我刚才查了一下,加拿大虽然不是什么拳击大国,但历史上光135磅轻量级拳手就有453名,按一般拳手5-10年的职业生涯看,当时光轻量级一个级别就有现役拳手20名以上,加其他级别的当时现役拳手不下200人。这些成天挥拳头训练比赛的职业运动员看一个非职业运动员做“拳击表演”?中国足协够那什么了吧,它可能请一个在土场子上玩橄榄球的人给大家表演示范踢任意球吗?丢的起那人吗! 2)“西洋拳手是加拿大全国轻量级拳击冠军......李小龙在第一局结束前5秒时将对手击倒。对手不等数到10下就爬起来,但他没有继续打下去,他一板一眼的拳路,根本无法招架李小龙敏捷凶狠多变的拳风。” ------看过李小龙表演视频的又不是一个人,就那拳法想击败职业国家级冠军?还1回合就KO了1次,还“根本无法招架李小龙敏捷凶狠多变的拳风”?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虽然加拿大拳击水平不高,但李小龙当时还是连系统力量训练都没有的传统民间武师(他是1965年后才开始系统地力量训练的),又没什么拳击对抗经历,就这么轻松获胜,莫非拳击这碗饭分外容易吃? 3)“李小龙去参观该协会的拳击馆,在健身房里,李小龙捏紧拳头向拳击计量器猛击过去,计量器上的指针立即指向355磅!在场者骇然大惊,因为以李小龙129磅的体重发出这么大的力量,堪称世界纪录!李小龙不仅是身手敏捷,而且有一身不可比拟的硬功!” ------懒得说了。 4)“一旦登上拳王宝座,那收入将会是做民间武师的几十倍,李小龙摇摇头,说他对这个没兴趣......李小龙谢绝了他的好意,说自己只喜欢欣赏西洋拳,但不喜欢练这种拳,拳法太死,规则太严,他无法适应,他更喜欢自己那套无拘无束的拳法。” ------月收入2000元的推销员对月薪60000万、配奔驰专车、有秘书司机的职位没兴趣,因为每天要穿西服打领带,他无法适应;他更喜欢穿夹克衫、骑自行车、站柜台......这理由找的真充分。除了李小龙谁会这么做?现实生活中出现这种事情难道不荒唐吗? 作者: 藏书人2005 2006-9-29 17:34 回复此发言 -------------------------------------------------------------------------------- 200 回复:李小龙相关话题专用帖 “彼尔的落点正好是游泳池的中央,李小龙一脚把82公斤的重物踢出了20米!” ------李小龙先生很牛啊,他这“一脚82KG飞20M”相当于把小罗伊.琼斯(79KG)一脚踢飞、越过3个拳击台的长度(18M);相当于把齐达内(78KG)从禁区外4M一脚踢进球门里......我觉得“彼尔”先生更牛,飞出20米还没死真是奇迹!反正我觉得琼斯、齐达内要挨这么一神脚不但死定了,而且是骨断筋折、肠破肚烂死相极惨。 “街头之战 一九六六年,在华盛顿大学就读的李小龙荣获全校西洋拳冠军,尽管他打的并不是西洋拳。一天,他骑着摩托车正准备回家,突然传来一个女子的呼救声。他急忙掉转车头,以最快速度冲到现场。只见五个流氓拿着刀,正在威胁一个女子。五个流氓见李小龙赶来,便拿着刀逼近李小龙。李小龙突然迅猛的连踢了三脚,分别击中第一个流氓的手,腹,脸。其余四个流氓握紧了刀,一齐刺向李小龙。李小龙很敏捷的躲过,同样用又快,又猛,又狠的绝招将一群流氓打倒在地。此后,“李三脚” 在西雅图便广为流传。” --------呵呵,编故事的龙迷似乎不知道在1964年李小龙就退学了,何来“1966年获得全校西洋拳冠军之说”?开头就这么编,后面的东西有多可信就不言而喻了。而且这类文章描写越细说明编造的可能性越大,因为作者不可能恰好在现场,所以他那么细致的描写完全是凭空想像。 “与韩国跆拳道教练之战” --------1967年那次李小龙的表演搭档是跆拳道的李俊九,那是表演而不是力争胜负的实战。在“力争胜负的实战”中蒙上眼睛跟对方战斗,我想不出什么人会做这种事来。 “与泰拳王之战” --------很多还算严谨的李小龙介绍文章都没提到这点,有的还特别说明没有这事。 “与香港拳击冠军刘大川之战” --------这个比武是否存在是有争议的。记者杜惠东说的跟原文比较类似,但另一个专写李小龙文章的李志远(“李小龙神话再现”的作者)说没有此事,并撰文说杜惠东在编造,据说后来杜惠东也承认了自己是随便说的。“杜李”之争我是看到有网友提到的,没看到原始出处。 但是我要说明的是即便按原文和杜惠东的说法,刘大川是香港“蝇量级”冠军,体重是112磅的,而李小龙一般认为他最强壮时体重是140磅左右(我在谈到和泰森等人对比时多取140磅)。按拳击的级别划分,他比刘大川高7个级别。因此我觉得李小龙在拥有这么大的体重优势下是不该避战的,李志远的说法让我感觉很奇怪。 作者: 藏书人2005 2006-9-29 17:35 回复此发言 -------------------------------------------------------------------------------- 201 回复:李小龙相关话题专用帖 最后总结一下就是: 和罗礼士:没有真正对抗,但有探讨交流。 三个空手道冠军:典型的编造。 关于阿里:自己意淫。 和加拿大轻量级冠军:典型编造。 和彼尔:一脚82KG20米的经典吹牛。 街头之战:典型的地摊文学风格。 与跆拳道之战:只是表演。 与泰拳王之战:典型编造。 与刘大川之战:可能存在,但李小龙体重级别优势太大了。 作者: 藏书人2005 2006-9-29 17:40 回复此发言